琴人|秦漢魏晉

 

司马相如(汉)

(前179~前118),字长卿,西汉蜀郡成都人,著名辞赋家。不仅文采出众,而且琴艺卓越。据《史记》载,他的琴艺得到了富豪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的爱慕,以致文君不顾父亲反对,与司马相如私奔。这个故事被传为佳话,后人据此创作了《文君曲》、《凤求凰》等琴曲。传说司马相如后来亦打算聘茂陵女为妾,卓文君愤而作《白头吟》以示决绝,制止了司马相如娶妾的企图。司马相如对于琴的挚爱在他的作品中均有反映,如在他写的诗歌《琴歌》,《美人赋》中提到的《幽兰》、《白雪》这些琴曲,在他的骚体作品《长门赋》中还有对古琴演奏的描绘:“援雅以变调兮,奏愁思之不可长;案流徵以却转兮,声幼眇而复扬。贯历览其中操兮,意慷慨而自昂。”其意指运用左右手的指法,奏出乐音“流徵”,音乐由弱变强,情绪逐渐发展变化的过程。后人还根据这一题材创作了琴曲《长门怨》。

 

桓谭(汉)

(约前23~56),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宿县)人,东汉时期著名天文学家、哲学家、琴家。其父为汉成帝时的太乐令。桓谭精通音律,擅于弹琴。光武帝时,被大司空宋弘举荐为宫中的掌乐大人,后被陷害罢官,死于流放途中。桓谭对音乐有独特的见解,他反对当时僵死的“雅乐”形式,主张音乐的新创造,故遭到当时推崇雅乐的文人官僚的反对。他的主要著作有《新论》,其中的“琴史”部分主要介绍师旷和雍门周等琴人,“琴曲”中则介绍了《尧畅》、《舜操》、《禹操》、《文王操》、《微子操》、《箕子操》、《伯夷操》这七首作品。《琴道》中的不少观点对后世琴论仍有较大影响。

 

蔡邕(汉)

(132~192),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汉代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和琴家。汉灵帝时为议郎,董卓专权时为侍御使,官左中郎将。邕博学多才,并善琴艺。在亡命江海,远迹吴会期间,创作著名琴曲《蔡氏五弄》,即《游春》、《渌水》、《幽居》、《坐愁》、《秋思》。相传音乐著作有《琴操》2卷、《琴赋》1篇和《琴经》1卷。《琴操》是我国早期最丰富的琴学专著,中含50首琴曲的解题及歌词。而《琴赋》除言及右手弹琴姿势外,还提到《鹿琴》、《梁甫吟》、《别鹤操》、《越裳操》、《楚明光》等曲名。相传蔡邕有很好的听觉辨识能力,《后汉书•蔡邕列传》就载有“焦尾琴”故事。现存《秋月照茅亭》、《山中思友人》等曲亦传为其所作。

 

蔡琰(汉)

(约174-约239),字文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后汉音乐家蔡邕之女。蔡琰博学而多才辩,妙于音律,初嫁河南卫仲道,夫亡归居母家。适逢乱世,被董卓部将掳入匈奴,为左贤王妃12年,生2子。后曹操感念蔡邕无后,以金璧将文姬赎回。蔡琰文笔出众,著有《悲愤诗》及骚体各一首,叙述流亡异域后思乡之苦,还归故乡后思子之痛。相传她有敏锐的听音能力,能根据声音辨别断的具体弦数。据说著名琴曲《胡笳十八拍》也为她所作,该曲以她思念故乡和痛别稚子为主要内容,采用匈奴族游牧生活中所用管乐器胡笳和汉族古典弹弦乐器古琴相结合的音乐形式,是中国各民族音乐文化长期交流中极不寻常的优美实例。唐宋后人,常以其遭遇为诗作、琴曲的主要题材。如琴曲《大胡笳》、《小胡笳》、《别胡儿》、《忆胡儿》等即是。后人亦托为蔡琰之作。

 

阮籍(晋)

(210~263),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开封南)人,魏晋名士、诗人、音乐家。阮籍为阮瑀之子,阮瑀(?~212)是当时文坛 “建安七子”之一,曾师从蔡邕,家族皆喜音乐。魏末政治斗争错综复杂,阮籍“叹道之不行”,借酒醉来逃避,琴曲《酒狂》,传为其所作,乐曲素材简练,描绘酗酒后佯狂步履颠踬的醉态。后人辑有《阮嗣宗集》,其中《乐论》主张,音乐是天地的本体、万物的本性,音乐协和,就能使万物和谐。音乐只能由圣人(统治者)创造,下民只可接受,不可更改。故其竭力推崇古代圣人之乐,这与其酗酒抚琴作《酒狂》的行为是矛盾的。

 

嵇康(晋)

(223-262),字叔夜,谯郡銍(今安徽宿县西南)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嵇康是魏宗室的女婿,任过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因不满当时掌握政权的司马集团,遭诬陷被杀。嵇康善鼓琴,以弹《广陵散》著名。《世说新语•雅量篇》载“稽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于今绝矣。”

嵇康所撰《声无哀乐论》为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名篇。其说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作品深入探讨了音乐美学上的各种问题,如音乐的创作、表演和欣赏及其关系,感情表达的多样性和音乐表现的多样性之关系等,许多为儒家音乐思想未能及者,具开创意义。所著《琴赋》,介绍了琴的起源,制琴材料、制琴方法、演奏技巧,并有当时一些琴曲名及作者的评价,具有可贵的史料价值。所作琴曲《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即“嵇氏四弄”,与蔡邕五弄合称“九弄”。另有《玄默》、《风入松》、《孤馆遇神》等曲相传亦为其所作。